中华崔氏网

 找回密码
 立即注册

QQ登录

只需一步,快速开始

查看: 555|回复: 3

你是否肾虚?用这三招可判定

[复制链接]
  • TA的每日心情
    开心
    前天 18:14
  • 发表于 2010-11-24 17:37:05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    你是否肾虚?用这三招可判定
    4 t" z  u( i7 S* r- A
    ' Q% H$ }0 B" C" _' w1 G# n& I

    8 h$ }* M2 }  i7 D/ Q* P. u6 {6 T: v3 L$ o0 w
    8 \  T7 z0 `7 B, @
    2010年11月23日08:31  来源:《华西都市报》
    + z1 M- ]! v/ z" s( T& t" z- n  K6 A( E- G, H0 U/ k, c  y. f: W  c3 O
      
    4 D' P" I/ P9 ?& L健忘(资料图)5 O  o; s+ q7 Z7 m. \- J/ |6 r
    $ @  i2 X) V+ U! t/ O' `" l( X0 y
      现代人生活压力大,精神易紧张。肾虚逐渐成为现代人,尤其是白领的健康杀手。肾虚的人容易出现腰酸背痛、神疲乏力、心烦易怒……这些症状犹如恶性循环,威胁着我们的身体健康。于是,如何判断自己是否肾虚,成了很多人困惑的地方。下面有三个小妙招,让您不用去医院,就能在一定程度上判定自己是否肾虚。
    / U! ?  s' p- Z$ Y; @3 F) R5 `( e7 z. L" x& a
      第一,健忘程度。如果领导问让你办的事情进展如何,你说“我忘了”,一次、两次可以,但是如果多次发生这样的事情,就不仅是件丢脸的事了,而且你要想想,自己是不是肾虚?健忘程度是肾虚的重要标准。所以不要轻易跟别人说,“我忘
    2 \! P- _! ^: C( n8 ?+ m; l6 r' c
    ) g2 \9 G+ s2 B1 L( L, u  记带东西了”,这等于告诉别人,“我有可能肾虚”。而且,因肾虚引起的健忘这一现象,正呈现低龄化的趋势。现在有很多小学生,隔三差五就跟老师说“我忘记做作业了”。所以,不要以为健忘只是个老年病,它应该引起所有年龄层的人的注意。
    " O% ~/ k9 o9 z* Z# m; Z0 `第二,气色。我们可以照照镜子,看看自己的气色。肾虚的人通常情况下气色很差,脸的光泽度、潮湿度明显不够。有些明星在舞台上风光无限,那都是化了妆的效果。等他们卸了妆之后你再看,很多人都脸色铁青、皮肤粗糙、毛孔粗大,确实让人失望。这是为什么呢?明星的精神压力通常非常大,容易造成肾虚。这需要长期调理,才能使身体内部激素达到正常水平,让面色红润、有光泽。
    ) O" U5 O6 l# \; k( P7 }6 X7 u) M& N3 m% ]
      第三,小便功能。这有两方面的评价标准:其一是小便次数。比如有些人一上课就不敢喝水,因为喝水过一会就得上厕所。还有些人年纪轻轻,竟然有夜尿。其二是小便的控制。你有便意的时候,得马上去厕所,你要晚去一步就会出事。有些人不敢哈哈大笑,不敢使劲打喷嚏,要不然也会出事。这两种情况都属于小便功能有问题,也是肾虚的表现。
    / N9 g* |) t$ G
    8 ?( r! W( `% b+ B0 ]  所以,我们判定一个人的肾虚程度,可以从三个方面去考量:健忘程度、气色、小便功能。即使是身体大体健康的人,也可以用这样的标准衡量自己是否肾虚,或者帮助家人、朋友判断他们的身体状况。有这几方面问题的人,就要多加注意,抓紧时间调理,否则肾虚的情况会越来越严重。
    0 X8 b& E9 w! H% W6 @: r" [' r. K. Y% q7 p  L% I1 ~
    回复

    使用道具 举报

  • TA的每日心情
    开心
    前天 18:14
  •  楼主| 发表于 2010-11-25 09:29:45 | 显示全部楼层
      
    回复 支持 反对

    使用道具 举报

  • TA的每日心情
    开心
    前天 18:14
  •  楼主| 发表于 2010-11-25 09:29:53 | 显示全部楼层
      
    回复 支持 反对

    使用道具 举报

    该用户从未签到

    发表于 2010-11-25 09:38:59 | 显示全部楼层
      
    回复 支持 反对

    使用道具 举报

     
    做人要厚道,看帖要顶!谢绝无意义字符回复  ←【左边有快捷回复哦】
   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立即注册

    本版积分规则

   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